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涉嫌於前年11月休班期間,在尖沙咀非禮1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並於同日涉嫌企圖以金錢,利誘該店員及其丈夫放棄追究,因而被控猥褻侵犯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2罪,男督察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兩罪,案件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作供稱,被告當晚強吻及觸摸其胸部後稱「Sorry,我飲大咗」,並在店長丈夫到場後跪地求饒,提議以200萬元換取不予追究。
控罪指,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時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猥褻侵犯X;並在同日同地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猥褻侵犯案件。
被告曾望住事主的胸稱「你今日好勁喎」 又問是否「谷奶」
女事主X作供稱,她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商店擔任店長,被告則是店舖熟客,兩人自2018年認識,X隨後得知被告擔任督察,已婚並育兩名女兒。X續指,被告當晚9時許曾到訪店舖,直至當晚10時半仍未離去,其間曾望住X的胸稱「你今日好勁喎」,又問X是否「谷奶」。X隨後關門作店舖結算,惟被告此時仍未離去,更在X準備下班時,分別拉下自己及X的口罩後,用手箍X的頸強吻X。
X續指,其間她曾推開被告及出言阻止,亦因當時已懷胎3個月,害怕被告情緒激動下弄傷X及胎兒。惟被告隨後再伸手進X衣內抓X的胸,X遂要求被告冷靜,被告遂停下動作,又稱「Sorry,我飲大咗」。X續指,惟被告當時身上沒有酒氣,於是未有理會被告,並趁被告轉身時致電丈夫求助。
被告曾多次跪求以金錢賠償了事
丈夫到場了解情況後立刻關上店舖閘門報警,被告遂求兩人讓他離開,又對X跪下並稱「1球(100萬元)夠唔夠,唔夠比夠2球(200萬元)你」、「警察嚟咗我就咩都無㗎啦」。X指,惟她當時心意已決,沒有理會被告,被告見狀便撞開防火門逃走,X的丈夫遂追出並制服被告,警方於不久後亦趕到現場。
庭上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與X的丈夫爭執其間,被告曾多次要求X的丈夫讓他離開,又稱「我賠返1球比你啊」、「差人嚟到我走唔切,我份工就無㗎啦」,又形容事件為無心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