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休班警員去年平安夜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其58歲父親則允許他在無牌及沒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兩人早前承認24項罪名,今日(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員被判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亦需自費修畢駕駛改進課程。其父則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另外各被判停牌2年。
辯方引述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已還押3星期,愧對自己、家人、朋友及警隊,違背自己成為警察的初心,亦稱他一直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惟現在卻倒轉形勢,希望法庭判處寬鬆刑期。
無視警員指示橫越雙白線逃去
案情指,巡邏警員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長青隧道發現一輛灰色私家車橫過兩條人字形標記,導致一輛的士須急停閃避,亦無按警員指示停車,更12次橫越雙白線逃去,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行駛,調查發現車輛登記在其父名下。
直至清晨,該休班警在天悅邨巴士站被捕並承認案發時駕駛,其 100毫升血液中有65至115毫克酒精,超過50毫升酒精的訂明限度,更曾於去年10至12月期間,多次無牌駕車接載同僚上下班,被控危險駕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等14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