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與另6人,因4年前、歷時79日的佔領行動,被控公眾妨擾等罪名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各人均否認控罪,預計審訊約一個月。「佔中三子」各面臨3項控罪,是眾被告中最多。案件開審前,大批支持者手持黃傘、標語及書有「行無愧怍天道昭昭」的橫額到庭外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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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振邦攝)
被控的9人包括「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各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而前學聯成員鍾耀華、張秀賢、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則各面對兩項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社民連黃浩銘同樣被控兩項控罪,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面對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控方於開案陳詞點出佔中三子的角色,指其早於2013年就發起名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運動,冀透過違法達義爭取2017落實「真普選」,及後三子接受採訪、舉辦佔中商討日等宣揚相關訊息,鼓勵民眾參與相關運動。
至2014年9月26日當日正舉行罷課集會,有學生於晚上突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為罷課集會主持人,呼籲群眾留守及其他人前來支援,目的為擴大佔領規模;及後三子在台上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而黃浩銘及李永達於同年9月28日,分別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呼籲市民留守霸佔道路。控方亦指三子在同年12月已自首,而整個佔領行動期間從沒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對交通道路造成不合理阻礙,妨害公眾。
聲明抗政治檢控
完成首日審訊後,九人昨發表聯署聲明,解釋不認罪是為對抗政治檢控,三子當年自首後被警誡或觸犯未經批准集結罪,若按此檢控,三子及部分被告不會作法律抗辯。聲明指本港從未有人被控「煽惑他人煽惑罪」,並擔心一旦罪成產生寒蟬效應,損害言論及集會自由。
特首反感英議員譴責檢控
另外,英國8名下議院議員日前動議,譴責港府起訴佔中人士,特首林鄭月娥對外國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反感亦反對」,認為「非常不可取」,並解釋檢控工作由基本法授權律政司長決定,特首不會決定或干預相關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