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何伯與43歲何太因接受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訪問而成為城中話題人物,何太是否符合公屋資產規定引網民關注,其公屋讓何伯「寄居」或涉違規。積極打擊濫用公屋的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正嚴肅調查相關個案。房屋署表示,就這宗個案已多次提醒承租人,如需讓非戶籍家庭成員在公屋單位居住,必須盡快辦理加名手續,否則會根據租約條款採取行動,並已發信通知有關要求,至今房署並沒有收到住戶的加名申請。
何伯無家可歸 與何太恩愛不再前後腳搵酒店留宿
據報,近日何伯何太已搬往酒店居住,並於酒店開直播要求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對話,何太說:「我星期五(9日)已經同你啲房屋署職員傾好咗,我遵從你哋柯打,從嗰日開始我老公已經冇再喺嗰度住,只係日頭返去煮啲嘢食,拎幾件衫就走出嚟。點解你仲要出一封信壓逼我?咩意思?想加害我定點?」何伯亦和應稱:「縱容下屬逼害市民!揸住雞毛當令箭!」
房屋署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房委會與租戶的租約訂明,公屋單位只能作為承租人及在租約登記名單所列之家屬居住之用。現行政策下,戶主可申請將配偶加入戶籍內。就這宗個案,房署曾多次提醒承租人,如需讓非戶籍家庭成員在公屋單位居住,必須盡快辦理加名手續,否則會根據租約條款採取行動,並已發信通知有關要求。而直至現時,房署並沒有收到住戶的加名申請。房署指出,如承租人持續讓非認可人士在公屋單位居住,違反有關租約條款規定,房委會會考慮向承租人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