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外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警方多次在校園外發射催淚彈驅趕示威者。一名耳鼻喉科醫生昨日(28日)入稟高等法院,指稱警方誤射兩枚催淚彈至其尖沙咀住宅及診所內,導致單位起火,向警方索償672萬元。
原告為梁錦聰,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2019年11月18日早上警方誤發兩枚催淚彈,射進原告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豐樂大廈一樓兩個單位內,並引起火災,造成嚴重破壞。
消防指催淚彈熱力引致火警
入稟狀續指,根據消防處今年1月21日的信件顯示,火災由催淚彈產生的熱力點燃單位內易燃物品引起,故向警方索償損失及相關開支逾6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