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中「赴湯杜火」案的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前年7月28日與另一名16歲少女涉參與上環警民衝突,其後被控暴動罪,早前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未有就3人無罪裁決上訴,但其後向上訴庭尋求法律指引,認為非法集結與暴動罪中,「共同犯罪計劃」的原則應適用於不在案發現場的人士,上訴庭今年3月裁定律政司勝訴。湯偉雄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日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
判詞指出,申請者提出的兩項法律問題,上訴庭認為其對未來檢控非法集結與暴動罪的影響深遠,涉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故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