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例風波︱「和你Lunch」8男女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33至45個月
2019年11月12日,中環出現「和你Lunch」示威活動,多人被捕,其中8名男女被控暴動及蒙面罪,其中3人審前認罪,5人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彭亮廷周六(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指,本案屬有預謀的暴動,程度嚴重。而從各被告的裝備,可合理推論各人可在有需要時,走上前線或充作後勤,參與程度絕不屬於低。考慮各求情原因,法官最終判處認罪的3被告囚33個月,餘下5人被判囚45個月。
8名人士中,包括前男演員吳智杰、社工及老師等人。此外,其中3名被告陳維聰、蔡綺洛及林梅嘩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們另被控的「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陳被控的「管有危險藥物」罪和蔡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獲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DCCC 3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