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10月底屯門多處有人聞到刺鼻氣體報稱不適,有市民質疑警方在大興行動基地測試催淚煙所致,包圍基地要求交代。13人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其中3男認罪,案件今(13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事前有人於網上號召集結,被告攜裝備到場是早有預謀,並指嚴重性在於有人在警方訓練基地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判處29歲及22歲男子各入獄9個月,17歲男生則押後判刑。
控罪指,被告為何明軒(29歲,導師)、陳家朗(22歲,學生)及案發時14歲的少年,以上均為案發時年齡。他們一同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運街近震寰路80號大興警察行動基地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