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圖未必有真相,今時今日擺相上網,就算唔修圖,都總會用一下濾鏡(filter)吧?挪威國會日前通過新法例,規定一眾廣告商及KOL賣廣告時,如照片經過修改,必須按當局規格如實標明,否則即屬違法,違者輕則罰款重則監禁。據報當局關注的不是廣告照片「執得太勁」會誤導消費者,而是認為人人鬥執相鬥靚風氣,會令青少年自我形象低落。
挪威國會於上月2日,以72對15票通過該國2009年銷售法案修正案。修正案訂明所有廣告在涉及「經修改或有其他改動的身形、尺碼或皮膚」時,甚至是經過濾鏡美化,必須以挪威兒童及家庭事務部設計的標籤,清楚標示。屆時豐唇、增肌及收細腰圍等改圖,統統都在受管制範圍,但調校照片光暗或飽和度等則未知是否受限。修正案亦涵蓋「收受款項或其他好處」的KOL及名人,於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及Twitter等社交網上的宣傳貼文。
「kroppspress」成社會問題
修正案是由該國兒童及家庭事務部向國會提出。據報該部門及該國多個青少年團體,一直關注當地稱為「kroppspress」、直譯為「身體壓力」的社會問題,意指社會審美標準帶來的壓力。該部門在向國會提交的修正案中表示,「身體壓力存在於職場、公眾地方、家中以及不同媒體中……它往往難以察覺及對抗。要求標明經改圖的廣告,是其中一項對抗身體壓力的措施」,希望藉著點出「咁靚得唔得㗎」的廣告人物,其實經過修圖,減輕對兒童及青少年自信心的影響。
該部門承認,新法可能難以執行,因有時難以判斷照片曾否經過修改,此外亦擔心增加KOL的整容壓力,因「執咗樣就唔駛執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