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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7:06:16

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 一連3日拘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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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周二(2日)至昨日(4日)一連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促進行動」、「捷足行動」、「光影行動」、「曙光行動」、與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56個目標地點,包括按摩店、裝修中單位及餐廳,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7男9女,年齡介乎19歲至54歲。當中一男一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男兩女,年齡介乎46歲至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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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被判囚10年

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