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港澳各口岸已全面恢復人員往來。內地出入境管理局鑑於新冠疫情發生後,部分港澳居民未能及時辦理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到期換發手續,決定自下月8日起延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有效期。對證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鄉證,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需求急增排隊預約周期較長
內地出入境管理局發出公告,指2020年疫情發生後,部分港澳居民未能及時辦理回鄉證到期換發手續。目前,內地與港澳各口岸已全面恢復人員往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需求激增,港澳地區受理辦證機構出現排隊預約周期較長的問題。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對證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鄉證,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持證人持用上述回鄉證原件,可以持證正常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來往內地;入境內地後,允許前往就近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回鄉證。港澳居民如需進一步瞭解公告內容,以及證件換發、口岸通關等信息,可以致電出入境管理局12367服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