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及牢牢掌握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外界憂慮中央將收緊對香港的管治。律政司長袁國強(圖)認為,社會不應對「全面管治權」一詞無限擴大,亦毋須過分擔心,他反指若沒有全面管治權,香港不可能享有高度自治權,故「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之間並無衝突。
袁國強昨出席商台節目時說,「全面管治權」的說法,只是解釋為何國家可成立特區及授權特區高度自治,「調番轉頭睇,若然國家對香港特區冇全面管轄權,根本冇可能授權俾我哋有高度自治權。」他又說,習近平在報告中亦提及將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正符合過往香港享受「一國」之利及「兩制」之便的說法。
盼本周通過一地兩檢議案
袁國強又說,希望立法會本周完成審議「一地兩檢」議案。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指不排除同步進行「三步走」程序,袁國強稱,政府希望高鐵如期於明年第三季通車,需要抓緊時間工作,期望於年底前完成「三步走」的首兩步。他強調,雖然議案並無約束力,但政府出於尊重而在立法會提出有關動議,而立法會在第三步本地立法程序中,亦有最終審視及通過權,政府絕非視立法會為「橡皮圖章」。
人大有釋法權 行使要謹慎
另外,前律政司長黃仁龍日前指人大常委會就宣誓釋法感到可惜,並認為該次釋法本可避免。袁國強回應說,一直以來都認為相關事件若可在本港司法體系內處理,應容許香港自行解決,以凸顯司法獨立的重要性,但他理解中央的觀點,因人大常委會在《基本法》框架下確實有釋法權,但行使有關權力時應非常小心及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