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的41歲男警長及35歲男警員,去年11月涉嫌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索取與其職務無關的傷人案件閉路電視錄像,兩人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日(2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日沒有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以待檢取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文件。
案情指,被告沈志明及楊卓麟,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2021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