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垃圾清理工作被海事處外判多年,審計署查看處方報告指2012至19年共收集約12.6萬公噸海上垃圾,但與環保署錄得的約2.5萬噸相差逾10萬公噸。審計署批評海事處未有核實垃圾收集量,促處方調查8年間的差異和確保妥善匯報海上垃圾量。
審計署今年中曾巡視4個避風塘,發現仍有漂浮垃圾,促海事處加強監察承辦商清潔工作。審計署另發現,環保署有監測海岸清潔情況的工作偏離原定時限,最長一次遲了106日,亦指有大型物件在海岸公園擺放逾7個月後始被移除,建議環保署加強監察承辦商、漁護署改善清理大型漂浮物件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