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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04:30:00
日報

六四晚會 六四非法集結案26被告 民主派12人認罪下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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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民主派人士去年到維園悼念六四事件。(資料圖片)

多名民主派人士去年到維園悼念六四事件。(資料圖片)

去年六四維園集結案,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朱凱廸等12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昨聽取求情,案件下周三(15日)判刑,當中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獲准繼續保釋。

12名被告分別為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各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7人連同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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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警方去年以疫情為由禁止舉辦維園六四晚會,惟支聯會繼續呼籲市民當晚點蠟燭悼念,亦有被告在社交平台上發表有關六四集會的貼文;6月4日當晚亦有多名民主派人士在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叫口號帶領下,燃點燭光及進入維園,亦有被告移開警方鐵欄,讓市民進入。

本身是律師的何俊仁親自求情指,支聯會籌辦六四集會逾30年,一直和平有序,從未威脅公眾安全,他與一眾認罪的被告去年只是尋求基本自由去悼念六四,參與公民抗命;他又指求情並非想減輕刑責,只是想得到一個公平及相稱的判刑,希望與其他案件同期執行。陳皓桓及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指,集會有象徵意義,而集會只維持逾40分鐘,時間較過往短,規模較小,無造成公共交通停駛,對附近道路交通影響小。

法官胡雅文聽畢所有被告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早上11時半判刑。至於同案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早前表明不認罪,訂於11月1日開審。

同案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已於早前認罪,分別被判囚4至10個月;當中在此案已服刑完畢的岑敖暉,因涉及民主派初選案,則仍被還柙。而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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