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名六旬外籍男子於西貢公路踩單車,行經近白沙灣路段時,遭一輛消防車撞倒,連人帶單車被捲入消防車車底,經搶救後終於不治。肇事消防車司機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後改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指早前收到控方專家醫療報告,仍須時索取辯方專家回應,申請案件押後。裁判官遂將本案押後至2023年3月24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裁判官今庭上提到,本案發生於2020年12月,至今已押後多次,問到控辯雙方擬何時排期開審。控方指有行車紀錄儀片段拍下事發經過,故雙方對案情無大爭議,只爭議被告當時身體狀況。辯方則提到,將與控方有進一步商討,不排除被告或面對較輕罪名。
54歲被告姚志明被控於2020年12月6日,在西貢公路近白沙灣教堂公廁,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F2312的消防車,引致RESTREPO Benjamin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