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9-01-03 06:00:00 冒簽盜3745萬罪成 伯明翰前經理囚10年 分享: 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名會計經理,涉嫌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冒充時任公司主席楊家誠和時任副主席馬瑞昌,簽發75張支票,涉及款項共3,745萬元,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訊,7人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判處被告監禁10年。 案情指,被告高家威當時是公司的會計經理,原負責管理公司財務,包括保管公司的永亨銀行戶口支票簿,當時公司時任主席楊家誠、副主席馬瑞昌和執董陳順華3人,只需其中2人的簽名便可開支票,故被告多次冒簽以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