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陳昭錦,及取消他由今日(10日)至2028年10月9日的46個月期間,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
沒有迅速執行指示 偽冒成員簽名
個案由保險業監管局作出調查後於去年11月轉介積金局跟進。積金局發現,陳昭錦沒有迅速執行一個計劃成員的指示,把一個強積金計劃內的強積金轉移至另一個計劃。在計劃成員作出轉移指示後8個月,不當地使用成員的個人資料及在3份有關電子表格中偽冒成員簽名,以執行該轉移。其後,宏利就事件進行內部調查期間,陳於3份紙本表格中偽冒成員簽名並提交。
積金局已考慮相關情況
陳昭錦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操守要求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積金局在決定紀律制裁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違規事故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其過往並無遭受積金局紀律處分紀錄;以及積金局須向業界傳遞具強烈阻嚇力的訊息,表明局方不會容忍有關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