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大學易名前的公開大學,該校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和前課程總監,涉利用職權串謀向一個美容業組織索取獲聘用,兩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身為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兩名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兩名被告分別為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前院長黃偉寧(52歲)和前課程總黎偉祈(50歲)。案情透露,黃偉寧接獲預先通知,其僱傭合約於2018年1月屆滿後將不獲續約,他其後於2017年7月底向公開大學請辭。而他自2017年11月中起不得處理LiPACE的事務,直至合約屆滿為止。
聘用條款合辦課程
黃偉寧於2017年9月底通知黎偉祈,他正與美容業組織——美容專業公會有限公司商議可能獲對方聘用,而其中一項條件是他須於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間安排公開大學籌備一個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名為「美容光學專業證書」的企業培訓課程。
案情指,雖然黎偉祈清楚知悉黃偉寧正與美容專業公會商議他被聘用的條款,她卻為該課程預備文件,並向公開大學提交該課程的預算案及建議書作審批,有關文件均採納黃偉寧的意見。黃偉寧理解自己是否獲美容專業公會聘用,需視乎該課程能否開辦。公開大學於2018年1月中核准該課程後,黃偉寧繼續與美容專業公會商議其薪酬待遇,而他最終加入美容專業公會擔任總幹事,月薪約19萬元
無向公大申報與公會關係
案情透露,黃偉寧及黎偉祈從沒有向公開大學申報二人與美容專業公會的關係,或黃偉寧正與美容專業公會商議聘用合約。公開大學不容許二人向任何有公務往來的人士索取任何利益,包括受僱工作。公開大學在發現該課程的申請審批程序出現違規情況,決定不再繼續處理該課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