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前年5月在Facebook發文,煽動他人向警員及當時未成立的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發的臨時禁制令。何惠彬今日(1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將案件押後至2月28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9日後刪除貼文
庭上透露,時任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在2020年5月22日於Facebook發佈一則貼文,而他發貼後收到警方及律政司來信要求刪除,惟未有披露貼文內容;他9日後刪除貼文。
高等法院在2019年11月頒布臨時禁制令,限制包括但不限於LIHKG連登和Telegram,上傳、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