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昨日繼續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作供。她作供時表示,認識曾蔭權30年,認為他盡心盡力為香港做到最好,又指當時最少每周見曾蔭權一次,每日亦出席「早禱會」,曾蔭權從無向她透露租住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深圳單位或由對方出錢裝修,她自己是從報道得知事件。劉吳惠蘭同意,政府決策過程要公平、公開及公正,包括申報利益衝突。
劉吳惠蘭已完成作供,之後由時任商經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作供,亦提到政府發牌程序嚴謹,若有人無申報利益衝突,會削弱公眾對行會的信心,她稱自己不認識黃楚標,亦不知黃與曾蔭權的私人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