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五(11月29日)率團帶企業考察北部都會區,同日安排企業就參與發展北都簽署意向書和參與書,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認為,簽署意向書是顯示信心的態度,但未必等同具法律約束力,指表達意向不等於一定要做,強調不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備忘錄。
指夏寶龍「指明方向」 非要求發展商做什麼
蔡冠深接受《明報》訪問時指,簽署安排可以創造氣氛,至於具體投資哪些項目,以及投資額多少等,必須視乎規劃和設計,「要投入多少資金,就真的要計數」。蔡冠深認為政府有更多主導角色未必是壞事,但與商界各有角色,政府負責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商界視乎情況決定投資,政府不可能、亦做不到指定商界負責哪一項,以及投資多少。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與工商界會面時指,期望工商界以「實際行動」愛國愛港,有份出席會面的蔡冠深認為,夏寶龍只是指明方向,表達北都發展對香港很重要,希望企業可多支持及投入,並非要求發展商做些什麼,「只是創造氛圍,予社會認為(北都)是好的,其餘就自己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