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俊源攝)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煽惑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繼續審理。周庭今日承認她所面對的兩項控罪,即「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3人同時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與周庭另外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同時被加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控罪。
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屆時法庭將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亦會處理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前覆核。3人現暫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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