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都要有品!台灣彰化一名51歲姓葉男子本月1日從花蓮登山,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預計上周一從南投下山,惟葉男上周三透過妻子求救稱受傷,南投消防局隨即派7名搜救人員上山搜救,期間有人員出現高山症,由直升機先行救走。救援人員上周六終在海拔三千多米的無雙山尋獲葉男,惟受「山竹」外圍環流影響,現場狂風暴雨,一行人遂紮營一晚,待翌日才下山,未料葉男竟半夜自行離開,搜救人員則繼續因風雨受困,至前日上午才獲救。
然而,葉男前日傍晚再透過妻子求救,稱傷勢加劇,消防部門昨派直升機將其救落山,送院證實其只是腰痛及小挫傷,而救起葉男的地點更只距第一次救援地點500米。事件惹消防部門及各界震怒,當地消防局更開出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訂立以來首張告票,指其觸犯「進入特殊管制山域後隨意變更登山路線」等3項規例,罰款13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3萬港元),並擬由葉男承擔120萬元(約30.5萬港元)救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