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一列普悠瑪列車3年前駛經宜蘭新馬站時翻側造成18人死,逾200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判處司機尤振仲過失致死罪,監禁4年6個月。同案時任台鐵局機務處一名副處長柳燦煌,以及時任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則被判無罪。
普悠瑪列車超速過彎肇禍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行經宜蘭縣新馬車站因入彎車速過快翻側,宜蘭地檢署於案發後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普悠瑪列車於出事前以超過140公里的高速,通過速限75公里的新馬車站前306米彎道,超過該彎道臨界速限,造成列車出軌左傾翻覆,第2至8節車廂也緊跟出軌,推擠側翻,呈現W狀,釀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