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昨就22歲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案件展開第二天研訊,時任東九龍衝鋒隊第四小隊指揮官黃家倫供稱,當晚凌晨12時35分,發現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有百多名示威者聚集,停車場聚集約40至50人向警方投硬物及照射雷射光,隨後他命令同僚發射一輪催淚彈,其中2枚射向停車場2樓及3樓。
至凌晨1時,繼續有人從尚德停車場掉下雜物,黃指示警員再向停車場A2樓至3樓位置,發射一共3枚催淚彈,但無法確認彈芯落在何處。小隊於1時10分進入停車場掃蕩,1時18分到達二樓時,看見數名消防員及義務救護員正在處理傷者。黃家倫派人詢問,但消防指人手充足,毋須警方支援。黃強調他們沒有阻礙救援,沒接觸過傷者,沒看見傷者容貌,更沒有聽過任何關於傷者的資料。收到上司指令後,於1時45分與第四小隊所有成員撤離唐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