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水埗嘉頓山發生隨機斬人事件,4名女晨運客被一名持雙程證的內地人持刀斬傷,其中一人須入住深切治療部,其後疑犯被警方拘捕。該內地人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企圖謀殺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被告在庭上透露,他一直有輕生念頭,惟多番自殺不遂,改為襲擊他人為目標,藉此被判監或死刑,他承認與4名女傷者無怨無仇,犯案後曾回內地投案,卻因非在內地犯案未被受理,最後返港被捕。
被告劉越騰,26歲,報稱學生,在內地長大,持雙程證來港。他被控在2019年10月11日,在深水埗近石硤尾配水庫(嘉頓山)山邊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及林琼琼。
稱自殺不遂 改襲擊他人
案情指,當日早上,4名女事主在上址晨運,被告突然取出20厘米長生果刀刺向林的背脊及頸部,其餘3名事主見狀慌忙逃跑,被告則從後追上,用生果刀先後向她們施襲,4名事主分別頸、背、心口、腹部受傷,其中一人須入住深切治療部,另一人事後患創傷後遺症,需要作跟進治療。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在2019年10月1日來港,在超市購買涉案生果刀打算自殺,惟不成功,於是改變主意,襲擊他人,案發後,想過留在現場等警察,但因害怕而逃走,其後用護照返回內地,再向內公安自首,但獲告知因他是在港犯案,公安不能拘捕他,於是便再返回香港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