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泰航空向機組人員發信,要求人員遵守民航處新規定。(資料圖片)
民航處本月7日起實施新措施,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國泰航空今日向機組人員發信,要求人員遵守規定,同時表示公司已將行動電源從機上購物名單中移除,並會為員工提供充電或借用行動電源服務。
國泰航空機艙服務總經理余致宏今日就機上攜帶及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新規定,向機組人員發信,表示曾考慮過多種方案,包括允許機組人員將行動電源放在製服口袋,或存放至指定位置如衣帽間等。惟考慮到機組人員的工作性質及行動電源的尺寸、形狀及安全性,認為以上方案亦會帶來受傷或設備過熱而增加火災強度等風險,所以公司只能採用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要求機組人員執勤時不能攜帶外置充電器等設備。
余致宏表示,為確保機組人員能在離港前為電子設備儲備足夠電量,將於下周二起在機組人員休息室提供行動電源;人員在國泰城期間,可前往簡報室借用行動電源為個人電子設備充電。公司亦正與海外不同酒店進行了商談,望能及早在人員中途停留期間為其提供充電器。海外駐點將最遲在本月30日前全面推行向機組人員提供行動電源。國泰將繼續監測以上政策,並與民航處保持聯繫,積極跟進相關措施的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