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日(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首次處理《國安法》案件的高院法官李素蘭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張劍虹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遂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柙至下月28日再訊。
59歲被告張劍虹今年6月被起訴至今已還柙超過4個月。他與47歲的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根據《國安法》第29條,違反者可判監3至10年,罪行重大的可判入獄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