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及前《蘋果日報》三家公司,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獲准加控7人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交付予高等法院再訊,期間全部被告須繼續還柙。
10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峯」的主筆兼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今日修訂的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黎智英等7人另被加控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眾人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另外,黎智英亦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