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昨日(24日)在落馬洲新田一個停車場內截查一名33歲外籍男子,並在其私家車尾箱檢獲5個尼龍袋,每袋各藏有20塊可卡因磚,每磚重約1公斤,共約100公斤懷疑可卡因,總市值約7,500萬元。據悉,有關毒品包裝上印有不同圖案,以區別不同純度及出產地,並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名男子。
33歲被捕人以旅客身分入境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警司湛耀光指,被捕人33歲、來自馬來西亞,他持馬來西亞護照,以旅客身份9月起入境,並有申請國際駕駛執照,從租車公司租用私家車,在港負責駕駛私家車進行販毒活動。調查所得,男子在馬來西亞當地受到販毒集團招攬,收取報酬折合約3萬元港幣來港販毒。他將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2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終身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四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