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早前代表曾任職餅店「北海道牛乳蛋糕」的一名24歲女店員入稟區域法院,指事主因工受傷後,疑遭到上司歧視及無理解僱,控告前僱主、董事及直屬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事主要求對方賠償共21.4萬港元,並作出書面道歉。案件今日(27日)於區院提訊,平機會代表透露與訟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前僱主願意在21日內向事主賠償8.8萬港元。
申索人稱因工扭傷後 被上司要求搬重物
申索人李思穎,答辯人分別為營運「北海道牛乳蛋糕」的冠僑飲食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譚啟榮及總廚兼原告上司盧劍龍。平機會代表指,與訟雙方已達成和解,只要答辯人在21天內向原告賠償8.8萬港元,原告將於收款後14天內向法庭申請傳票,案件毋須繼續。
寒冬街上派一整天傳單
入稟狀指當時23歲的原告在涉案餅店擔任店務員且工作超過一年,期間僱主對她工作表現滿意,惟去年1月搬運餅盒時扭傷背部,被醫生診斷為急性下腰痛。當原告放完6天病假復工後,其上司特別要求她承擔額外的工作,包括搬烤盤和操作手動式摺臂帳篷,但該些工作事實上並不適合背部傷患剛復原的僱員,上司並在沒解釋下於去年2月通知她將於1個月後解僱她。
李其後在搬運紙箱時再次扭傷背部須請假5天,復工後, 她被要求整天在寒冷天氣下派傳單,她追問原因,獲回覆稱可即時離職。由於長時間於寒冷天氣在街上站立,申索人出現噁心、頭痛及其他感冒症狀,通知上司翌日請病假,對方則回以冷笑表情符號,並指會繼續要求她派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