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中,審視康文署運動場的設置和管理工作,估計全港運動場數目較標準少4.6個,同時康文署運動場使用率大部分是緩步跑用途,未能反映主要功能,建議簡化場地申請程序。
港運動場較標準少4.6個
審計署以2020年本港人口推算,全港要有29.6個運動場才符合標準,惟現時只有25個,較標準少4.6個。
此外,目前運動場每年平均使用率有99%,康文署報稱運動場的主要功能,是讓教育機構舉辦田徑活動,惟審計署檢視使用數據,發現緩步跑人士平均使用率佔整體超過80%,教育機構只佔約17%,認為康文署數據未能反映供學校及不同機構租用的主要功能,建議日後規劃運動場時,要考慮運動場主要功能。
審計報告又審視150宗運動場預訂,發現超過四成申請人未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認為需簡化申請程序,而在申請人在取消預訂時,要按情況要求提交書面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