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視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養工作,發現部分行人路修復工程,有延遲完工及預算過高的情況,當中最長延遲一年,超出實際開支兩倍。
路政署去年首7個月收到3,262宗行人路損毀投訴,以及21宗市民聲稱受傷而申請索償個案。審計署審視由2015年至去年其中由路政署負責的20個每項預算至少要300萬的行人路修復工程,發現在6個已完成項目中,有4個工程延誤至少1個月,當中九龍城一項重鋪行人路工程延誤一年,路政署解釋,要就工程臨時交通安排與區內居民和學校協調。
而且,該6個項目的核准預算全部過高,幅度由27%至200%不等,部分工程未動用預算延遲交還,令500萬元未動用撥款被扣起。
部分行人路專用區檢查頻率不符規定
審計署又發現部分行人路專用區檢查頻率不符合每7天或1個月1次的規定,原因包括承建商誤解合約規定,或疏忽沒檢查。
行人路多處損毀未維修 或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此外,在檢查及例行保養工程方面,路政署委託承建商每周檢測的行人路,惟審計署在去年7月底首次視察時,發現189項損毀,包括行人路、欄杆、標誌牌、路面不平等,當中鋪路磚出現高低不平、凹糟深逾10毫米、裂痕逾2毫米或縫隙、接縫闊逾10毫米。審計署7日後再視察,有183項損毀未維修,佔97%,當中有14項或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須即時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