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更新】將軍澳上月31日連接縱火案。警方今日(6日)表示,經過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人員拘捕一名41歲姓吳男子,涉嫌「縱火」,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縱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生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8月31日更新】將軍澳凌晨在兩個半小時內發出7宗縱火案,警方正調查是否有關連。消息指,有人騎單車到處縱火,暫時未有人被捕。警方將案件列作「縱火」案跟進,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單車、建築工地、木頭手推車相繼起火
首宗火警發生在凌晨3時許,將軍澳海濱公園有多個大型垃圾桶起火,火勢波及旁邊康文署搭建的臨時辦公室,消防到場開喉救熄後認為火警起因有可疑。鄰近海濱長廊的將軍澳雍明苑對開單車徑,亦有逾10輛單車焚毀;而坑口文曲里公園外單車停泊處、銀澳路新寶城對開,則有多輛單車著火焚毀。其後,寶康路香港單車館外一個建築工地,坑口文曲里公園附近又發生火警;至善街行人隧道則有手推車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