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兒童之家的7歲女童,懷疑在去年12月於院舍內被一名9歲住院男童兩度性侵,第二次更由14歲少女帶到該名9歲男童房行事。
女童母親范小姐(化名)聯同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舉行記者會,她指,除女兒外,據指亦有一名7歲男童遭同一人性侵。她指知悉事件後曾報警,但警務人員未有安排女童在錄影下錄取口供,警方其後更回覆指,涉案男童未滿10歲,現行法例「10歲以下的兒童毋須負上任何刑事責任」。
尹兆堅指,社署在今年1月曾介入事件,亦確認事件為兒童性侵犯個案,但只為女童安排心理輔導,批評院舍職員疏忽照顧兒童,社署失責,警方以涉事者未滿10歲為由而不落案追究其他人,做法並不恰當。
就事件社署則至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