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未婚媽媽今年2月在黃大仙住所生下女兒後,遺棄於兒童之家門外,女嬰約一小時後被途經的士司機發現。涉案女子上月23日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宗堯在聽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處12個月感化令,並籲被告要明白需照顧的不再只是自己或父母,叮囑她好好做人,肩負更多責任。
20歳被告姓張,報稱中六畢業後曾任銷售員。案情指,今年2月2日凌晨五時,當日最低氣溫僅15度,一名的士司機收工回家,途經黃大仙播道兒童之家,發現門外放有一個環保袋,因袋內傳出哭聲而上前查看,發現涉案女嬰而報警。
警方到場調查,證實女嬰還連有臍帶,無表面傷痕,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拘捕被告,被告其後在警誡下認罪,指當時因驚慌才把女嬰遺棄兒童之家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