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天氣近日持續酷熱,勞工處早前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但半個月以來只發出過3次黃色警告。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勞聯林振昇接受本報查詢指,指引是按天文台暑熱指數發出相應工作暑熱警告,認為政府是否發出警告具科學根據。他同時建議,勞工處應參考天文台在氣溫普遍達攝氏35度時發出的「極端酷熱」天氣提示,當提示發出後便需讓僱員休息。
倡「極端酷熱」提示同讓僱員休息
天文台日前宣布,當氣溫達35度時會透過「我的天文台」流動應用程式,向用戶發出「極端酷熱」天氣提示。不過,勞工處月中推出的工作暑熱警告,並未將有關提示列作考慮因素之一。林振昇解釋,勞工處年初諮詢業界時,天文台尚未推出「極端酷熱」天氣提示,因此建議勞工處與天文台加強溝通,並考慮日後發出有關提示時,一併安排戶外工作僱員適當休息。
有工友不諳工種勞動級別
林振昇又說,若天氣酷熱而警告系統只依從暑熱指數,或會低估僱員中暑的風險,認為可在現有警告系統基礎下,增設一個與「極端酷熱」天氣提示有關的級別,建議休息時間可介乎黃色和紅色警告級別之間。他指,有工友會疑惑為何發出「極端酷熱」天氣提示後,仍未能享有休息時間,「想(政府)訂返個簡單準則,(制定)清楚嘅休息時間俾工友參考。」
另外,林振昇指勞工處在發出3次工作暑熱警告後,工友普遍都認識警告系統,但仍有工友不清楚自己工種屬輕勞動、中等勞動或重勞動等分類,「自己覺得重,但可能指引是中」。他建議,僱主事前應清楚向僱員交代工種的工作量級別,讓僱員更清晰、毋須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