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多名高層早前被廉署拘捕,轟動金融界。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與兩間附屬公司於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就涉嫌被人不當轉移公司股權,損害公司利益,向被停職的主席王利民、副主席馮雪心、執董陳麗兒和前高層麥光耀等28名被告,追討損失,控告他們嚴重違反授信責任。入稟狀指,列首被告的執董曹貴子(圓圖),曾安插心腹妨礙康宏運作,冀鞏固個人地位,以及作出不當配股決定。
3間原告公司為康宏環球、康宏財務有限公司及康證有限公司,被控的28名被告包括24人,以及互娛中國、中綠、君陽及香港教育國際等4間公司。86頁的入稟狀披露,以曹貴子為首等人損害原告公司利益,曹自2013年起,逐步吸納康宏股份,在加入董事局前,亦安插多名心腹在財務及投資等主要部門,例如藉加薪令王利民等人聽從指示,影響康宏決策,鞏固自身地位及利益。曹又開設秘密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當中的「9101」,即康宏股票代號「1019」的倒轉,原告指,曹會利用電郵的情報作業務決定,猶如康宏的「董事局」。
此外,矛頭亦直指曹貴子涉不當配股予佳兆業少東郭曉群及佳兆業前高層陳佩雄,入稟狀指,康宏質疑是曹貴子與郭曉群的私下協議,將股份轉讓,讓2人短時間內增持康宏高達三成七股權。原告要求法庭宣告曹嚴重違反誠信,以及將其不當配股決定作廢,同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郭曉群及陳佩雄在董事會投票。
康宏環球發聲明,指將會繼續調查事件,其他監管及執法部門亦正進行調查,不排除未來會加入其他被告人及申索。康宏會繼續與會計及法律專業團隊緊密合作,追討其應有權益,包括被不當轉移的公司資金。兩間附屬公司則要求賠償,金額有待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