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康體設施「炒場」,康文署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康文署亦探討引用現行法例,對違規轉讓康體場地的人士施加刑事罰則或罰款。香港康樂體育專業人員總會會長李粵閩今早(16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作出聲明的做法,對於炒家並無影響,因為現時中介公司是向用家索取真正資料訂場,以電腦程式代訂場地,因此聲明的責任不在中介公司。
對於康文署早前推出多項措施打擊「炒場」,李粵閩指,實施後炒賣情況並無嚴重惡化,但仍未制止到炒賣情況,場地仍然集中在一小撮人手上,他們利用電腦程式訂場,好多教練反映仍然要透過中介公司才訂到場,特別是室內籃球場,因為供應問題,炒賣情況仍有價有市。
林振昇冀康文署的措施可真正打擊炒家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目前措施未必打擊到真正炒家,但有些「辣招」對用家有影響,例如要求訂場人士以康體通實名登記,訂場人士要同時出現,如果有其中一名用家因病未能到場,整個場地便不能用,期望康文署的措施可真正打擊炒家,同時不影響真正用家,可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