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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06:00:00

廉署查許仕仁貪污案 以執著 破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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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振昌指許仕仁貪污案考驗團隊的韌力。(陳奕釗攝)

余振昌指許仕仁貪污案考驗團隊的韌力。(陳奕釗攝)

隨著終審法院早前駁回終極上訴,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正式劃上句號。負責這宗世紀貪污案的廉署人員,憶述調查期間曾陷入「膠著」狀態,直至2011年底為許仕仁作全面財務分析,審視戶口每宗交易,始揭發與其他涉案人的千絲萬縷關係,為調查打破缺口。領導調查的廉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承認,起初調查線索有限,有賴團隊對調查的執著,決定「再睇深啲,再睇多啲」,扭轉「膠著」局面。


今年6月,終院駁回4名涉案者的定罪上訴,代表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翻案無望,需繼續餘下刑期。此宗涉貪案,由調查至2014年12月判刑,歷時逾6年,而牽動調查的「有限線索」,要追溯至2008年廉署接獲的一封匿名律師信,揭開許仕仁涉貪案的序幕。該封匿名信指控許於03年在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疑無申報獲新地免租住禮頓山豪宅相連單位,其後廉署立案調查,為免走漏調查風聲,只成立了由余振昌領導的3人「特別職務小組」徹查來龍去脈,09年12月傳召許仕仁到廉署總部作供,並就租住禮頓山、新地聘任他作顧問合約等事宜解釋,廉署總調查主任羅貝雯憶述,對方的解釋「看似合理」,手上亦無證據反駁其說法,事後再查核其稅務文件,發現戶口有多筆顧問費用。余振昌憶述,至2011年底取得法庭手令,全面調查許仕仁的財務狀況,包括審視銀行戶口紀錄及信貸資料後,調查出現突破,涉及陳鉅源和關雄生轉帳流向漸浮面,並要由法證會計組幫忙調查,小組規模亦擴大至5人,提高調查效率。余笑言,「11年11月至(翌年)2月係我哋最黑暗嘅日子。」因工作量之多,做得天昏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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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振昌:走過「黑暗日子」靠傻勁
面見120個證人、調查230個戶口涉及數以千計交易紀錄、翻查大量政府文件,甚至要到境外查核海外戶口,調查歷時經年,余振昌認為,除了考驗團隊的經驗,更考調查員能耐。余振昌形容,該案是「砌舊拼圖」,逐塊找出四散的拼圖,「唔係齊晒,要周圍去搵」,他坦言,貪污案不如一般刑事案,有兇器、有受害人,貪污調查資料並不太「實質」,惟就是團隊「有種執著、傻勁」,抱著懷疑精神逐步分析,解開調查死結,「如果我哋好容易去放棄,呢件case(案件)基本上查唔到,因為一早無料到。」

事實上,細閱涉案人的資料還不足以拆解貪污疑團,羅貝雯指還原案情更為重要,「將唔同資料串連一齊」,如有某人的日記曾記錄與某人會面,數日後當事人戶口便有一筆轉帳,就要將銀行簿、交易、日記及口供等資料,一併來比對及推敲,重組事件始末。


錄口供無提及「廖暉」
回顧審訊期間,庭上爆出多段令外界譁然的消息,包括許仕仁曾向港澳辦前主任廖暉解釋,因財困而不留任政務司長,事後驚獲一筆千萬元神秘巨款;又有許仕仁包養上海「小三」的醜聞。余振昌指,廉署與許仕仁錄口供時,一直未有出現「廖暉」的名字,亦對有關說法存疑。至於會否向「小三」追回許仕仁的涉貪賄款,余指,因團隊難證明有關款項是賄款,而且時間亦不吻合,只能作罷。

4名上訴人於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謀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許仕仁被判囚7年6個月、陳鉅源判囚6年、郭炳江和關雄生判囚5年,終院其後於今年6月駁回4人的定罪上訴,判詞提及一旦許仕仁同意收款,已削弱其在任時的獨立性,陷自己於「黃金枷鎖」,難恰如其份地履行公職。余振昌指,該案首次引用「串謀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並成功入罪,象徵即使當事人就任公職前後收受利益,影響到事主作出「傾向性」的決定優待某一方,已屬違法,故今次入罪對本港具標誌意義,特別是對公職人員或任何人士試圖以貪污舞弊手段,破壞公職人員的操守,是適時警號。余又期望,長遠可將此罪納入《廉政公署條例》,加大廉署執法力度。
(相關新聞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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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被判囚7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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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廉署調查人員日前分享調查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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