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無業男涉於2021年將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金牌得主張家朗於的得獎片段,配上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網上平台,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的交替控罪。他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所有控罪受審。裁判官屈麗雯將在下午作裁決。
被告稱為了練習剪片或「二次創作」技巧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在2021年7月26日利用YouTube帳戶「威文」把一段標題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金牌頒獎禮(榮光版本)」的公開錄影片段上載至YouTube平台上,強調配上「榮光歸香港」的旋律。翌年4月7日,被告在沒有拘捕情況但在警誡下,錄影會面上表示他是獨自擁有及使用相關帳戶,並使用自己的手提電話上載片段,另聲稱事件是為了練習剪輯影片或製作「二次創作」的技巧。最後於同年7月21日,被告被以「侮辱國歌」罪名拘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行動隊的女警員6672李嘉汶供稱,她在2021年7月29日第一次瀏覽被告的帳戶,並找到涉案影片,即整段片段的背景音樂被《願榮光歸香港》替代,當中的設定是公開,能給予公眾瀏覽,其後看到被告設定為私人貼文,至2022年7月12日,她則能夠再次觀看涉案片段,其中的內容跟第一次瀏覽時仍然保持一樣,同時其觀看次數和評語數量分別上升至97,806次及957項,包括「香港獨立是唯一出路,這才是真正屬於香港人的路」等內容,當時被告將影片設定為不公開。
辯方爭議控方證人專家資格
辯方就另一名控方證人的專家資格提出爭議,指根據案例,專家證人是需要確立一門學科或領域,及在事實基礎下提供法庭認知以外的東西,「公眾是否不知道」及「是否難以理解的事情」,不能隨便給予一個銜頭。惟辯方認為該位證人的資料取自於網上,其證供是傳聞證供,「既然眾所就知的事情,何必要專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