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將須舉報的情況分為4類,包括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侵犯和疏忽照顧。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正草擬的指南,列出個案情境,例如有學生向班主任透露,父親向母親提出離婚,母親情緒不穩,表示希望與小孩結束生命,更買了一袋木炭回家。文件說根據指南,懷疑施虐者已經提出一起燒炭自殺的念頭,兒童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強制舉報情況。不過,文件亦指出每宗虐待事件有其獨特性,強制舉報者應考慮個案的具體情況,作出專業判斷,採取適當行動。
會在條例過渡期結束前完成指南
局方說社福界、教育界及醫療衞生界的專業顧問團會繼續制訂指南,會在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後的18個月過渡期結束前完成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