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上周改選部分理事,7人在無競爭下當選。律師會理事會今日召開會議,選出新任正副會長,會長陳澤銘成功連任,是第三次出任會長;副會長余國堅、黎雅明和湯文龍同樣獲選連任。
陳澤銘會後見傳媒時承認,過往多年換屆選舉的競爭較為激烈,參選人數超出空缺。他個人認為與香港社會整體氣氛有關,指當時香港社會比較對立。
他又指,今次新成員有不同背景,如國際律師行的合伙人、本地律師行顧問,以及企業法律顧問等。而5名成員中有4名為女律師。他形容現時理事會更多元化和最代表性,又指參選人數多少並非其控制範圍內。
冀法庭盡快處理案件 免被告長期拘留
對於港府提出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他認為政策角度而言是合理和適當,亦相信與公眾利益有關。他指,如果判決本身有錯誤,控辯雙方均應有權上訴。而就部分被告在未被判刑前被長期拘留,他期望法庭流程可盡快解決,讓被告有罪與否,都可盡快得到結果,最重要是給予空間法庭去處理案件。
至於有關23條立法,他指律師會過往發出多份聲明,認為立法為香港憲制責任,而基本法和國安法亦有提及國際公約,認為最重要是立法之餘,亦要平衡對人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