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署早前懸紅通緝8名涉嫌違返《香港國安法》的海外在逃人士,亞太法律協會(LAWASIA)日前發表聲明指關注事件。政府發言人今日(1日)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再有外國法律界組織對《香港國安法》、國安處和律政司依法採取的行動無理攻擊及污衊抹黑。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包括該些組織所位處的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有關組織對《香港國安法》的偏頗言論,顯出其對《香港國安法》的認知極其狹隘。發言人又指,有關八人涉嫌竄逃外地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有責任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有關涉案人緝捕歸案;並重申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警務處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LAWASIA聲明不代表其觀點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同日回應事件指,LAWASIA日前發表的聲明並不代表其個人觀點。《香港國安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聲明又提到,香港律師會作為一個自我監管的專業機構,擁有監管律師專業行為的法定權力,會公平、公正、有效率地處理有關其會員的投訴;必須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在不受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提出有關專業操守的投訴。不論與國家安全法有沒有關聯,在律師會調查對律師的投訴期間,對律師會施加壓力是不能接受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