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由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再度延長房委會現時向轄下合資格非住宅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和商用車輛月租戶,提供75%租金寬減,為期6個月。
委員會亦通過延長租金寬減期內,房委會轄下非住宅處所的合資格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如須按照政府的防疫規定或指示關閉處所,可繼續就該段必須暫停營運的期間申請全額租金寬免。
發言人指,房委會給予合資格非住宅租戶的現行租金寬減安排和涵蓋範圍將繼續適用於是次延長租金寬減。超級市場或超級廣場、便利店、個人用品店、以及新鮮或冰鮮或冷藏食品店的租戶,須繼續提出申請並提供銷售額下跌的證明文件,方可獲得租金寬減。又指,是次延長租金寬減措施,估計可惠及房委會轄下約8,700個非住宅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包括約2,600個零售單位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約1,230份工廠大廈單位租約或暫准證的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約80個廣告牌的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約40份巴士車長休息室租約或暫准證的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以及約4,700個停車場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