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去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並銳意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擬為成功舉報有住戶濫用公屋的物業管理公司「加分」,將有助日後投標屋邨管理合約;目標令物管公司更積極與當局合作打擊公屋違規行為。而房屋署在今個財政年度已收回2,100個濫用公屋單位。
房屋署表示,公共屋邨的外判物業公司日常職責包括執行租約管制行動,如屋邨管理扣分制和打擊濫用公屋等,當物管公司發現懷疑濫用公屋或虛報資料個案,須向房署報告及跟進。房署也會定期評核管理公司的工作表現,亦會繼續研究如何加強合作打擊濫用公屋。
房署正研究用「加分制」鼓勵屋邨物管公司舉報公屋違規行為,若物管人員在檢查或巡樓途中,發現有公屋單位很久沒人住或遭丟空,可向房署反映;如舉報屬實並成功收回單位,可獲加分。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長羅淑佩昨指,加分制旨在令物管公司更積極與當局合作打擊公屋濫用及違規行為,加分將有利其未來在屋邨管理方面的投標。
另外,房署早前向8.8萬個住滿2至9年的公屋戶發出申報表。署方已完成3萬個抽查,並收回2,100個單位,部分個案涉住戶持有本地住宅物業或家庭狀況改變等。羅淑佩透露,距離本財政年度完結還有數個月,房署會繼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