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浪主教練招重文等兩人涉外圍投注,被判罰款2.4萬元及1.2萬元。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搗破一個涉嫌貪污「打假波」外圍賭博集團。廉署經深入調查後至今已先後落案起訴其中7名涉案人士。當中兩名被告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投注「外圍波」,分別被判罰款24,000元及12,000元。
被告招重文(55歲),香港流浪足球會時任總教練;及何思漢(46歲),學校代課老師。二人今日承認兩項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或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以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
投注5場足球賽共4.7萬元
本案於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發生,兩名被告互相認識。案情透露,招重文先後多次要求何思漢協助他向外圍賭博經營者投注5場本地足球賽共47,000元,每項投注金額由2,000元至5,000元不等。廉署調查發現,上述47,000元賭注中,除了有招重文為自己作投注的金額外,還包括招重文從另一名標準流浪教練收取的賭注共20,000元。
案情又透露,當招重文指示何思漢投注2023年1月由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與晉峰對壘的港超聯賽事時,招重文向何思漢透露其球隊作賽策略,標準流浪當日將不會派任何前鋒作賽,意味入球數目將會較低,而招重文當日經何思漢就該球賽的「下盤」及「細」總入球分別下注5,000元。標準流浪最終以2比1勝出比賽。

流浪主教練招重文等兩人涉外圍投注,被判罰款2.4萬元及1.2萬元。 (資料圖片)
另一被告被判罰款5000元
另一名被廉署分案起訴的被告梁羿童(20歲),深水埗時任後衛,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被判罰款5,000元。案件涉及梁羿童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透過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共逾6,600元。
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
至於被廉署分案起訴的另外4名人士分別為姚曉聰(40歲),外圍賭注「莊家」;盧康銘(30歲),港乙虎門班主兼教練,他並會以後衛身分參與賽事;蘇俊賢(32歲),虎門中場球員;以及黃謙進(32歲),曾效力虎門的外圍賭注中介人。
4人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涉嫌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藉此操縱多場港乙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案件將於7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