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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05:00:00

拒台派員押解陳同佳 李家超:台極不尊重港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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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批評台方因政治考量,阻撓陳同佳到台灣自首。(陳奕釗攝)

李家超批評台方因政治考量,阻撓陳同佳到台灣自首。(陳奕釗攝)

台灣殺人案引發至今已持續4個月的反修例風波,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昨出獄,但港台雙方仍未就疑犯「如何赴台」達成共識。保安局長李家超昨稱,台方要求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是極不尊重特區政府的司法管轄權,批評台方因政治考量阻撓疑犯自首,試圖將責任推卸予港府。台灣的蔡英文總統則強調,陳同佳案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台方不會放棄管轄權,但如案件香港不辦,台灣會處理。

蔡英文(中)稱陳同佳到台灣後,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

蔡英文(中)稱陳同佳到台灣後,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

港台雙方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糾纏多日,仍未有定案,李家超昨出席立法會大會前表示,陳同佳表明願意自首,但台方因政治考量去諸多阻撓,不斷改變立場,試圖將責任推卸予港府,直言如今次無法秉承公義,台方須負上全部責任。


陳同佳正由警方保護
他又指,台方提出要派員來港押解陳,極度不尊重港府的司法管轄權,形容做法是完全不能接受,強調陳出獄後已是自由身,港府無任何權利向他採取強制性措施,陳可選擇任何人陪同他自首,並稱台方應以積極態度處理陳自首的事宜,而非朝令夕改,令事件節外生枝。

至於有報道指,台灣已派出一名檢察官和3名警官來港候命,李家超稱,以他所知,暫無台方執法人員在港,如有會認清他們以甚麼身份入境,並重申不可能有其他執法人員來港執法。李家超又提到,陳對自身安全有憂慮,警方作出評估後正採取適當保護措施。

律政司長鄭若驊昨亦有回應台方提到港府故意放棄自身管轄權的說法,她表示極不同意,強調香港的刑事司法管轄權按「屬地原則」進行,決定檢控時會考慮證據、法律、《檢控守則》及達致合理定罪的機會,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時,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因此不存在放棄管轄權的說法。她又說,該案犯罪地點及大部分證據均在台灣,台方有刑事司法管轄權,案件應由台灣法院處理。

台灣的蔡英文總統昨早受訪時則指,疑犯及受害人均是香港公民,台方不會放棄管轄權,但如港府不願行使管轄權,「就由我們中華民國台灣處理。」她又指出,因陳同佳是台灣通緝對象,故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強調台灣政府做的每件事是「伸張司法正義、伸張主權」,並要求港府負起提供司法協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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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棄屍。(資料圖片)

陳同佳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棄屍。(資料圖片)

台法務部:台港司法互助有先例
台灣過去數天指會管制陳同佳入境,但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昨晨則稱,台灣沒有限制陳入境,但因陳不是觀光客及商務客,必須到櫃位申請簽證,又指解讀台灣當局拒絕陳入境的人是被港府利用。台法務部發聲明指,派員來港接人及證物,是基於港府曾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的務實需求,台港之間司法互助有先例,無法理解港府指台灣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的說法。 

陸委會亦發聲明批評,港府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管轄權,亦漠視台方派員帶走陳的請求,公然主張讓陳自行坐飛機到台灣,無視同機旅客安全,令人匪夷所思,又指如陳最終無自首,港府對其逍遙法外感無所謂,並非負責任政府應有作為,一切惡果均應由港府承擔。陸委會晚上再發聲明補充,指目前無法確定陳何時或會否到台灣自首,台灣政府一直按3點原則處理事件,包括確保政府全程掌控,陳不會以「自由行」模式到台灣;確保陳登機不會被拒收;以及確保過程的安全性。聲明又稱,已經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單一窗口,並正式通知港府,如陳確定到台受審,可直接與窗口聯絡及安排,強調案件在台灣沒有政治操作及司法不公的問題,籲相關人士如真心協助陳自首,不宜再發表無必要的政治言論。

另外,消息指香港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昨再收到台灣方面的來信,提出派人來港,抵港後不入境,在機場登機閘口接陳同佳上機返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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