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月初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期間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被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古思堯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拒絕他的保釋,古思堯繼續需要還押。
下周四再作保釋覆核
案情指,77歲被告古思堯,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稱他於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或激起對其離叛,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在庭上,古思堯自行應訊,他的保釋覆核被《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期間他續須還押,古思堯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下周四(下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其案件則於明年1月10日再訊。